河北新闻网讯(通讯员柴庆章、李治国)日前,东光县政法委、县交警大队、东光镇政府工作人员来到东光镇西关村,为荣获“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的西关村民葛延平、张景明、何树国、王艳平四名同志送上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据了解,今年1月18日晚,104国道东光县段,西关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肇事司机在撞人后驾车逃逸。西关村民葛延平、张景明等人发现后,葛延平迅速驾车追赶肇事逃逸车辆,将肇事车辆逼停并迫使其返回事故现场。张景明、何树国、王艳平等则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,保护现场、疏导交通秩序,守护在现场直到交警和急救人员到达,把受害人送上急救车,把肇事司机移交交警部门。
为弘扬社会正气,传递社会正能量,鼓励见义勇为,根据《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,东光县人民政府授予葛延平、张景明、何树国、王艳平四名同志“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,号召全社会向四未见义勇为的位村民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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